广州市天河区商业总公司电梯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ZJF21033109 |
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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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嘉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天河区商业总公司的委托,对广州市天河区商业总公司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GZJF21033109 二、项目名称: 广州市天河区商业总公司电梯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69万元 四、采购数量:1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人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资格文件声明函);(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资格文件声明函);(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资格文件声明函)。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国人民共合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5.投标人为生产厂商投标的,必须提交生产厂家(制造商)声明函;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商投标的,必须提交投标产品销售代理证书或生产厂家(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加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制造商)的公章。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04月23日至2021年04月29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嘉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杨村园一街2号云都商城5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3.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s://gzjfxmgl.com/download/)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4日14时30分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杨村园一街2号云都商城501。 十一、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4日14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杨村园一街2号云都商城501。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04月22日至 2021年04月29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嘉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杨村园一街2号云都商城501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18588927026/020-31210942 (二)采购人:广州市天河区商业总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8号 联系人:罗经理 联系电话:(020)37235955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2日 |